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4-12 | 作者:wang

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团支部:

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96周年、“五·四”运动99周年之际,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重要精神,根据学校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开展2017—2018年度共青团“五·四”评优工作。

各团支部可参与评选的集体奖项包括: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团支部系列(下设崇先尚优奖、团结奋斗奖、信念执着奖、创新创业奖、携手奋进奖、自定义奖项等)。

各团支部可参与评选的个人奖项包括: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系列(下设勤学求真奖、明辨向善奖、笃实践行奖、双创先锋奖、自强不息奖、孝亲敬老奖、文体新星奖、一诺千金奖自定义奖项等);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团干部系列(下设笃实践行奖、善谋善为奖、勇于开拓奖、热心服务奖、双创先锋奖、人人点赞奖、自定义奖项等)。

以上奖项具体评选办法、评选标准及申报表格见附件。

学院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院联评奖项

联评时间:416日晚7点(拟)

A、优秀团支部:名额11(其中1个标兵支部、5个校本部优秀支部、5个校区优秀支部),按联评结果排名先后,确定相应候选支部。

评选要求:

  1. 团支部一年内有成员受纪律处分的或因成绩原因被试读、降级、退学的不得参评;

2.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 优秀团员标兵:名额1,优秀团干部标兵:名额1,按联评结果排名先后确定。

评选要求:

1. 成绩要求:2017春季、夏季、秋季学期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或综合排名在50%以外者不具备评选资格。其中考试成绩包括考试课和考查课成绩,不包括全校公共选修课成绩,成绩单以教务部门出具为准;

2.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年级联评奖项

由各年级分别组织进行优秀团员系列、优秀团干部系列的评定,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

支部数量

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部

校本部

校区

校本部

校区

2014

11

4

4

1

1

2015

11

7

7

4

4

2016

13

9

9

4

4

2017

11

7

7

4

4

研究生

2

1

1

1

1

学生组织

——

3

3

2

2

总计

48

31

31

16

16

1、学生组织包括学院学生会、团委、志服中心、科创中心、留学中心、铸心工作室。

2、优秀团干部系列和优秀团员系列不能兼报;

3、2017春季、夏季、秋季学期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或综合排名在50%以外者不具备评选资格。其中考试成绩包括考试课和考查课成绩,不包括全校公共选修课成绩,成绩单以教务部门出具为准;申报自定义奖项不受成绩限制若个人在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符合评优的基本标准,而以上的奖项设置均未考虑在内,可申报并设计符合自身特点的优秀团员奖项)。

4.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412

学院下发通知

413-15

团支部/个人申报学院联评奖项,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413-17

团支部召开支部点赞会,推荐优秀团员及优秀团干部

416日晚

举行全院集体及个人标兵联评会(拟)

418

各年级上报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名单及申报表

418-20

学院内公示

420

上报校团委对各单位上报结果进行审批,并集中公示

四、申报说明

1、学院联评奖项包括优秀团支部及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参选标兵的个人或班级除申请表外,还需要有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电子版(申报表格式以学院下发通知为准)文字材料上报截至15日上午10点评选PPT截至16日上午11点。将材料打包(备注上班级)发送至邮箱:2974452190@qq.com,纸质版材料评比当天交至工作人员。

2、申报标兵评比的学生同时参与本班的优秀团员及团干部推荐,但推荐结果不影响申报标兵资格。

3、班级评选过程由团支书主要负责,宣传委员和组织委员协助完成。班级推荐的优秀团员及团干部需上交申请表(附件2)给本年级辅导员老师,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截止日期4月18日下午5点;

4、填写申请表或事迹时,只能申报优秀团员系列或优秀干部系列中的一个奖项,且申报内容要与所报奖项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