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奖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理想信念坚定、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哈工大研〔2024〕83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一)评审委员会组成
主任:初佃辉
副主任:赵婷、王凯
成员:张维刚、涂志莹、孙江燕、王佰玲、张兆心、季振洲、董开坤、韩希先、张盛平、柏军、孟凡超、丁建睿、张小东、学生代表
(二)评审委员会职责
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要求制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细则,负责学院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申诉处理等工作。
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申请人需满足《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5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文件的基本要求。根据国家要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时,综合考虑学生在读期间研究生科研能力、工程创新能力、科研工作成绩、学习成绩、论文进展和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等。
(二)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按照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评选的原则,分别申报。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重点考察在读期间所取得的创新性研究成果或实践成果、参加科研工作和科创竞赛的情况,研究生竞赛列表见附件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须在申请年度9月30日前已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开题,且成绩排名与综合排名均在前50%。
(三)申请材料认定的时间范围
1、所有创新成果或实践成果的取得均应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申请材料的认定时间,以国家奖学金评定通知中要求的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准。
三、评选流程
(一)信息公布
学院评审委员会在本单位内公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评选办法、评审细则、名额分配等相关信息。
(二)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到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
申请材料认定时间范围为硕士研究生入学以来至校区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中规定的提交材料截止日。成绩排名与综合排名的认定时间为校区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中规定的提交材料截止日。
(三)学院初评
初评前将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后学院组成评审组,评审组成员不少于7人。评审会由主任委员主持,初评以答辩的方式进行,参评学生需以PPT(3分钟)的形式介绍个人情况并回答现场专家评委的提问。答辩环节可允许其他研究生旁听。学院评审组在所有学生答辩后,按百分制方式进行打分,取平均分,若研究生导师为评审组成员之一,则导师对该生的投票分值将不计入。初评总分由两部分构成,评审组专家打分占95%,德育分占5%,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进行初评并按得分进行排序,学院初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校区分配的候选人指标上报进入复评的候选人名单及排序至校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四)校区复评
校区评审委员会成立专家组,统一组织复评,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组长并主持复评。复评以答辩的方式进行,参评学生需准备PPT介绍个人情况并回答评委的提问,评委以现场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学生名单。答辩环节可允许其他研究生旁听。
(五)名单公示
校区对获奖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全校获奖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最终获奖名单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六)奖金及证书颁发
按照国家文件规定,国家奖学金每个评审年度,硕士研究生每生奖励2万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四、异议处理
1.本细则解释权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当细则与国家、省及学校文件相冲突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2.申请人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向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评审委员会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校区评审委员会提请裁决。
3.申请人如对校区复评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校区公示阶段向校区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校区评审委员会应及时核实情况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校区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附件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德育综合表现评定细则.docx
附件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术型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打分办法(2025年).docx
附件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专业型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打分办法(2025年).docx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5年7月4日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