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奖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理想信念坚定、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研发[2026]24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1. 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组成
主任:张兆心
副主任:赵婷、王凯
成员包括: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中心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相关管理人员、学生代表等。
2. 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职责
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根据学校要求制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细则,负责学院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申诉处理等工作。
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1. 申请人需满足《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文件的基本要求。根据国家要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时,综合考虑学生在读期间研究生科研能力、工程创新能力、科研工作成绩、学习成绩、论文进展和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等。
2. 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按照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评选的原则,分别申报。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重点考察在读期间所取得的创新性研究成果或实践成果、参加科研工作和科创竞赛的情况,研究生竞赛列表见附件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须在申请年度9月30日前已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开题,且成绩排名与综合排名均在前50%。
3. 申请材料认定的时间范围
所有创新成果或实践成果的取得均应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申请材料认定、成绩排名与综合排名的时间范围为硕士研究生入学以来至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中规定的提交材料截止日。
4. 评选流程
(一)信息公布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按照校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在本单位内公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及评审实施细则。
(二)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到所在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
(三)学院初评
初评前将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评审实施细则进行初评。
(四)学院复评
经初评确定进入复评的研究生名单后,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组织复评,复评以答辩的方式进行,参评学生需以PPT(3分钟)的形式介绍个人情况并回答现场专家评委的提问。答辩环节允许其他研究生旁听,答辩后确定推荐获奖研究生名单,并按照相关公示要求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校区复评
校区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家组,针对部分学生进行复评。复评以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环节允许其他研究生旁听,答辩后确定推荐获奖研究生名单。
(六)校区公示
校区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推荐获奖研究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学校审核
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前置把关后,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确定推荐获奖研究生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获奖研究生名单在全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 异议处理
对学院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如申诉人对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或对校区公示结果提出异议,可在校区公示阶段向校区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如申诉人对校区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或对学校公示结果提出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学校相关文件及规定执行。本细则与国家、学校文件相冲突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年9月22日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