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知
关于开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2025秋季学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王梓涵     审核:赵婷     来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6-05-08

为了鼓励在校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校区《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人民奖学金评选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奖学金评选通知公布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凡在我校学习一学期以上,具备下列条件的在籍本科学生可以参加奖学金评定;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勤于钻研,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4)热爱班级,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

二、申请限制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申请奖学金资格。

1.素质综合考评等级在中等及以下。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不满一年者。

3.前一学期考试、考查课有不及格者。

4.本学期没有注册的学生。

5.非家庭困难而恶意拖欠学费者。

各类别奖学金及评选细则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目前奖励面最大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占学生总的20%,它用于奖励在大学生素质综合考评中全面发展的本科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人民奖学金分为三等,评定比例和奖学金为:一等比例为3%,奖学金为1000元;二等比例为7%,奖学金为500元;三等比例为10%,奖学金为250元。

人民奖学金根据本专业上学期综合素质考评学分绩由高到低划分等级,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获奖学年不再获得一二三等人民学生奖学金。

(二)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是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学习成绩、体育运动、艺术活动、新闻文学、英语竞赛等某一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本科学生。单项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1.奖学金比例与金额

单项奖学金总的评定比例为学生人数的10%,奖学金为100元,其中8%由院系评定,2%由学校评定。

2.计算机学院奖学金类别及评选条件

(1)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担任校共青团、学生会以及其他学生组织的干部和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担任院系共青团和学生会的干部以及团支部干部、班级干部(包括寝室长),任期满一学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效果显著,成绩突出,得到同学好评。

(2)社会实践奖学金

积极参加教学计划以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或参加教学计划以外的社会实践活动收获大,提交水平较高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或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3)学习优秀奖学金(获得国奖、国励、一二三等奖学金的同学不可申请此项)

未获优秀学生奖学金而一学期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或单科成绩特别突出。

(4)体育运动奖学金

在校级(或以上)体育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5)艺术活动奖学金

在校级(或以上)文艺比赛、辩论比赛、演讲比赛以及其它艺术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6)新闻奖学金

在校级(或以上)报刊、新闻网发表长篇通讯(800字以上),或在校级报刊、新闻网发表消息。

(7)文学奖学金

在校级(或以上)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或在校刊上发表文学文章。

(8)英语奖学金

在校级(或以上)英语学习竞赛中成绩突出。

(9)其他奖学金(需标明名称)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四、奖学金申请程序

1.优秀学生奖学金

非跨校区交流交换学生:以专业为单位,对照评奖条件,根据大学生素质考评每学期综合素质总分,按照各等比例名额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获奖学生名单,不需要学生个人申请。

跨校区交流交换学生:学生需向辅导员提供2025年秋季学期在交流交换校区的平均学分绩证明,如达到所在专业获得一等人民奖学金学生中平均学分绩的最低值,则可申请一等人民奖学金,以此类推,申请二等和三等人民奖学金。

2.单项奖学金

需学生个人向辅导员申请,团学组织成员向指导老师申请,提交附件2:申请表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由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及函评,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3.注意事项

(1)本学期获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加所在学年内(上下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可以参加单项奖学金的评选。

(2)本学期获得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申请单项奖学金。

(3)每位同学每学期通过学院只能获得一项单项奖学金。

(4)申请单项奖学金必须有相应的佐证材料,材料不全、未按时上交材料、表格格式不规范者取消评选资格。

(5)对于靠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获奖的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称号,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6)对于已评上奖学金的学生,在奖学金发放之前受学校处分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如果错误及学校处分发生在奖学金发放之后,则不对本次奖学金进行处理,待下次评选时,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民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2025版试行).docx

附件2:学号-姓名-奖项.doc



信息发布者:张雨莹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