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2026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安排,现将计算机学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纪律处分或曾受到处分但已解除;(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纪律处分或曾受处分但已解除;(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通过学校上一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3.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7)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4.评选范围及具体评审指标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项申请人在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者
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上一年度所在专业前10%(含)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联评。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体育竞赛、艺术表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参见附件1第六条。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排名达到上一年度所在专业的前50%,且上一年度须在家庭经济困难库,生活俭朴。
(3)国家助学金申请者
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预科、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不需参与本次上报。
二、奖励标准及发放
按照国家规定,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按年一次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按年一次性发放。
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二等国家助学金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当年国家拨款、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和困难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每年3700元。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本科生在学制期限内,因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手续的,暂停发放国家助学金,待恢复学籍后按规定续发。
三、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在学院党政领导下,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全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并处理有关申诉事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落实委员会各项决策。
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主 任: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副主任:分管学生工作和人才培养工作的院领导
成 员:各系主任、研究生导师、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代表
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少于7人。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按照年级、专业人数比例进行划分,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相应的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1)有意向申报的学生于9月22日23:59前填写《计算机学院2025-2026年国家奖学金联评信息表》;
【腾讯文档】计算机学院国家奖学金联评信息表2025-2026学年
https://docs.qq.com/form/page/DT2RNT1paRG5oSWRV
(2)将联评信息表中提及的获奖情况电子版上交,文件命名“姓名+奖项”,所有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23/24/25+专业+姓名+国奖材料”,发送至邮箱hitjsjxgb@163.com,邮件命名和文件夹保持一致;
(3)成绩未进入10%,符合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单独发送给辅导员;
(4)联评PPT发送至邮箱hitjsjxgb@163.com,PPT及邮件命名为“23/24/25级-专业-姓名-联评PPT”。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有意向申报的学生于9月28日23:59前填写《计算机学院2025-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联评信息表》;
【腾讯文档】计算机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联评信息表2025-2026学年
https://docs.qq.com/form/page/DT2NsY0p0cGRNZ25K
(2)将联评信息表中提及的获奖情况电子版上交,材料命名“姓名+奖项”,所有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23/24/25+专业+姓名+励志材料”,发送至邮箱hitjsjxgb@163.com,邮件命名和文件夹保持一致;
3、国家助学金:
(1)待2026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束后,填写《附件4:2026-2027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10月9日前提交至辅导员处;
(2)覆盖全部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助学金额度根据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结合其他资助发放情况,由院系确定。
(二)学院评审及公示
对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院初评前,将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初评确定进入复评的本科生名单后,学院组织复评,复评以答辩方式进行。
对于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1个工作日。
(三)校区复审
校区对各学院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校区推荐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四)学校复审
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建议名单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五)名单公示
对全校通过评审的学生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上报终审
公示无异议后,材料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终审。
五、评选形式
(一)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评选采用联评的形式,由参评学生自行制作PPT,于联评会上进行展示,限时3分钟;
2、最终成绩由基础分和评委联评打分(满分100分)组成,参评学生最终成绩由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现场展示得分组成,分别占比80%和20%;
3、最终成绩排名靠前者获得国家奖学金,如果最终成绩相同,综合测评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采用函评的形式评选,由评委小组成员根据函评材料进行打分;
2、最终成绩由基础分和评委联评打分(满分100分)组成,参评学生最终成绩由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函评打分组成,分别占比50%和50%;
3、最终成绩排名靠前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如果最终成绩相同,综合测评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三)转专业学生评选方案
2025级转专业同学在现专业进行申请及评审。需在原专业完成综合成绩计算,请原专业辅导员给出证明,包含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平均学分绩及在原专业的排名比例、综合成绩及在原专业的排名比例,于9月22日14:00前提交给现辅导员审核。若满足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可在计算机学院申报相应奖项。
2025级预分流至计算机学院的同学,于紫丁香书院申报。
2024级跨学院分流至计算机学院的同学,如要报名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原托管学院申报。
六、时间安排


(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10月9日16:00前,2026年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至辅导员处。
10月11日前,学院完成审核盖章并公示后,上报学工处。
七、相关要求
(一)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评审小组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严格按评审要求组织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等额评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二)《联评信息表》内容务必认真填写,将作为申请材料用来公示,同时也是联评打分以及后续材料上报的依据。
(三)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委员会须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或对学校公示结果提出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四)学院会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评审。对于出现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报送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校区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将调减下一年度国家奖助学金指标。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上交材料并参与评比。
(五)本科生可以多次申报国家奖学金,但两次获奖至少间隔一年;申请所依托的成果须为上次获奖后的新增成果;再次申报的学生要特别优秀,成果特别突出;有纪律处分等情况的本科生处分期内不能参加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六)同一学年内,获得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但不可同时获得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通知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31-5682571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年9月20日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