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寝室文明建设,提升寝室住宿环境,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大学生素质考评条例》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宿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寝室卫生检查方案公布如下:
一、检查安排
(一)检查范围:大一至大四各学生公寓
(二)检查方式:
1.学校检查,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2.学院内部检查:大一大二由生活部统一检查,大三大四由各年级辅导员、学生助理、生活委员组建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检查当周周日之前统一报送生活部。
(三)学院检查时间:
检查周数与学校检查同步,每周检查一次。
大一大二具体检查时间如下:
公寓 | 查寝时间 |
四公寓 | 第八周前周二第四节,第八周及后周四第一节 |
六公寓 | 周二第二节 |
七公寓东 | 周五第四节 |
七公寓西 | 周五第四节 |
八公寓 | 第八周之前周二第四节,第八周及后周三第三节 |
九公寓 | 周三第三节 |
大三大四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标准
(一)优秀标准
1、桌子:桌面无杂物无灰尘,有装饰品应靠边摆放,书架生活用品应摆放整齐,书本按大小排列,书本过多可将少许整齐罗列于桌边;严禁插排插座随意摆放桌面。
2、床铺:床单平整,被子折叠整齐,要求叠军被;床帘和蚊帐统一悬挂,检查时床帘打开,床上不乱挂衣物,不乱放其他物品;床上小桌整洁,无杂物。
3、地面:地面干净且无垃圾,无积水,无污渍等,垃圾桶倾倒干净,宿舍内其他物品均应视实际情况合理整齐摆放;严禁地面鞋等随意摆放。
4、室内空气:各寝室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
5、阳台及门窗:阳台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废物等,如有闲置物品应整齐摆放,尽量减少堆积面积;窗台可以摆放装饰花盆等,不要放置生活用品;晾洗的衣物统一悬挂,门窗无灰尘污渍;
6、其他:宿舍内无电炉子等不安全隐患物品;室内悬挂衣物整齐即可,椅背上不要摆放衣物。
(二)不合格标准
1、桌子:乱堆杂物,书架杂乱;
2、床铺:不叠被子;床上物品乱放;若有睡觉者(若生病有假条者例外)即视为未叠被;
3、地面:地面未清扫,垃圾桶垃圾堆积较多未清倒,鞋子摆放不整齐;
4、空气:室内有异味或烟味;
5、其他:窗台有灰尘、乱放生活用品,阳台物品随意摆放或地面有烟头,宿舍内存在有安全隐患的物品。
三、评定等级
根据检查结果,等级具体评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四、奖惩细则
(一)宿舍成员
1.根据学校每周寝室卫生检查情况,优秀寝室成员每人每次加0.5分日常行为分;对于不合格寝室,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寝室不合格的,每次给责任人减1分日常行为分,无法追究责任人的,每次给所有寝室成员每人减0.5分日常行为分。
2.根据学院寝室卫生检查结果,每连续三次优秀,寝室成员加1分日常行为分,每连续两次不合格,寝室成员减1分日常行为分。
3、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评比表彰办法》规定,评选优秀学生等的基本条件包含寝室卫生检查结果无不合格情况。
(二)寝室长
寝室卫生检查获评优秀,寝室长在作为寝室成员获得日常行为分加分的基础上,每次优秀加个性发展分0.02分;学期内寝室卫生无不合格,加个性发展分0.1分。
(三)设置寝室卫生标兵奖
1、寝室卫生标兵奖评选是以循环周期内优秀次数排名为依据,奖项共设20个名额。
2、循环周期为四个周,学校检查和学院内部检查共八次。八次寝室卫生检查中有不合格情况者,不能取得该奖项。
3、该奖项获得寝室由学院统一颁发奖品。
五、寝室卫生检查结果通报方式
1、学院微信公众号和计软空间推送优秀和不合格寝室名单。
2、各年级在院系通知群公示总检查结果。
2、生活委员将具体检查结果推送到班群。
六、优秀表彰
每年度末,学院对在寝室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内务班级、优秀生活委员、优秀寝室和优秀寝室长进行表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04月10日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