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夜不归宿管理规定
发表时间:2021-10-28 | 作者: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夜不归宿管理规定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夜不归宿学生行为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和道德风尚,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对学生夜不归宿行为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 学生夜不归宿的界定
夜不归宿是指学生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无故不回寝室就寝。节假日期间未登记离校,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一律按夜不归宿处理。
二、 学生夜不归宿的上报程序
计算机学院学生夜不归宿采取寝室、班级、年级分层上报、互相监督。
(一)各班级寝室长每天晚上熄灯前负责检查同学归寝情况,发现学生未按时返回宿舍,要及时与其本人联系,了解情况,督促学生及时返回宿舍。若无法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寝室长要及时上报各班级负责人,班级负责人及时反馈辅导员,辅导员要及时上报学院。
(二)各年级辅导员通过寝室成员位置共享、寝室成员合照上传、不定期进寝室等方式抽查学生归寝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发现学生夜不归宿情况及时上报学院。
(三)学院定期统一组织各年级辅导员进寝室检查学生归寝情况。
(四)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寝室住宿的同学,应提前至辅导员处办理相应的请假手续,并告知班级负责人。
三、学生夜不归宿的处理规定
(一)对于夜不归宿的学生,发现一次,学院学工办进行书面通报批评;累计出现两次及以上,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根据情节和后果给予相应处分。
(二)学生夜不归宿期间,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其他事项
本规定适用于学院所有学生,相关事宜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