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计算机学院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11-23 | 作者: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同学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不断发挥志愿服务活动的实践育人功能,深入推动计算机学院志愿服务工作蓬勃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全体学生。

二、学院组织机构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大学生志愿服务中心            

三、获取志愿服务时长途径

1、学院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志愿服务类活动。

2、自行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途径:

1)通过校区、学院以及各类学生组织在到梦空间上发布的志愿活动;

2)参加寒暑假支教活动;

3)参加其他志愿服务活动,如献血、募捐等。

四、相关要求

   1、根据我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助学金

       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所有获得国家奖 学 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学生,每学年(两学

       期)必须完成不少于15 小 时的志愿活动时长(至少参与一次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否则会影响下

       一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

2、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申请优秀个人的同学至少需要20小时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时长;

3、鼓励各班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在奉献中提升同学们的社会责任感 ,培养吃苦耐劳、踏实肯干的精神,增进班级的凝聚力和荣誉感。组织活动可在到梦空间发布;

4、各班级生活委员兼任班级志愿服务活动负责人。请各班生活委员加入qq887646731,备注为“班号-姓名”,(该群为计算机学院志愿活动相关事务的交流群);

5、为了解学院学生每年参与志愿活动的情况,每学期初由生活委员负责统计班级同学所获志愿时长,其中志愿时长统计期间为每年9月份至次年9月份。统计志愿时长时,班级同学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1)学院志服中心组织的活动不用提交材料;(2)单独参加到梦空间发布的志愿活动需提交截图;(3)参与其他志愿活动需提交证明材料(见附件一),证明材料需活动负责人签字;

6、学院志愿服务相关工作由院志愿服务中心负责。计算机学院志愿服务中心由学院党委领导、团委直接领导,以组织我院学生开展志愿服务为基本职能的服务,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动员和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的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广大青年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意识。

附件一--计算机学院志愿服务证明.doc